【童樂居案】涉虐打6名幼童前職員囚約1年2周 官斥行為如將人當牲畜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4/17 16:40

最後更新: 2023/04/17 19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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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資料圖片)

「童樂居」虐兒案累計34名女職員被控。再多1名30歲童樂居前幼兒工作員涉虐待6名1至2歲的幼童,包括以毛巾鞭打幼童的臉及強行餵食等,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6項看管兒童的人虐待或忽略兒童罪,今(17日)被判囚8個月18周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被告曾大力按男童頭部,並打開男童口部強行餵食,官斥行為如將人當牲畜,令人感到厭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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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郭愛萍(30歲),早前承認6項虐兒罪,案發於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,涉及5名1至2歲幼童及1名身分不詳的幼童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人手不足及工作壓力並非犯案理由,被告行為屬放棄自己的專業操守。裁判官指,被告於多次事件中均襲擊事主的頭部,包括將事主頭部撞向地面和混凝土牆。被告又曾大力按男童頭部,並打開其口部強行餵食,行為猶如將人類當作牲畜,令人感到厭惡。裁判官指,本案沒有證據涉案幼童受傷,但幼童亦受到相當程度的痛楚,並涉及體罰。

裁判官又指,被告因情緒失控而對幼童拖襲,手法粗魯,惟本案涉及不同日期及不同幼童,遠超不能處理壓力的情況。

裁判官指,被告不介意行為被拍下,以及對其他幼童的影響,屬罔顧法紀,片段亦顯示有幼童模仿被告行為,以手指插向其他幼童臉部,反映被告行為扭曲幼童的價值觀,遂就6罪判被告入獄共8個月18周,約1年2周。

案情指,被告於2021年11月20日,被告戳男童Z的手臂和打頭。同月23日,被告打女童S的頭及將她推跌,又將S夾在自己雙腿間三度拍打其頭部。同月30日,被告在活動室突然拍打及用毛巾鞭打男童P的臉。

直至12月6日,被告推女童AB到石屎牆上,並用膠蓋打AB,AB爬行時再遭被告用膠蓋打臉。同月19日,被告掌摑1名不知名兒童。同日被告又於突然大力拍打女童M的頭,令M從便盆上倒下,被告繼續打M的臉,令M的頭撞到石屎牆,再踢M的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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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